黑龙江省地域辽阔,四季分明,文化厚重,物产丰富,有凉爽怡人的气候、独特神奇的生态资源、时尚浪漫的人文景观,更有几代龙江人的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。为促进“在建设大美龙江上实现新跨越”,展现我省美好风光、风土人情和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,我们将以龙江四季为依托,于2013年举办“四季龙江入画来——黑龙江省美术作品展”。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主办单位: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:哈药集团当代美术馆 黑龙江省当代艺术研究院 二、展览时间、地点 展览时间:2013年10月 展览地点:哈药集团当代美术馆 三、作品征集: 展出中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雕塑、水彩粉画、漆画、综合材料作品。所有作品需自行装裱,装框后的框外径长宽均不得超过2米。 四、收件及评选 1、参展作者只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(不小于10寸)参加初评,照片背面需注明作品题目、尺寸、作者姓名、详细地址、邮编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。每件作品交寄参评费60元。 初评收件日期:2013年9月16日—— 20日 收件地点: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97号省美协 邮编:150010 收件人:王巍 联系电话:0451-83152296/83152244 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,照片不退。 2、初评入围者接到通知后,须按规定订的时间、地点寄送原作参加复评,待展览结束后全部退回。展览征稿通知及参展标签可从黑龙江文艺网(www.hljswl.com)“最新公告”一栏查阅、下载。 五、评选评奖: 由省美协组成展览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各画种的入选作品和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奖等获奖作品。 六、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、权利和义务: 1、所有展出作品展览结束后全部退还作者。 2、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的权利。 3、参展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,凡涉嫌抄袭、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、展出资格,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。 4、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、获奖作品证书。 5、该展入选、获奖作品作为申请加入黑龙江省美协(会员)的条件之一。 6、凡送作品参评、参展作者,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2013年5月 |